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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詢價條件
(一)貨物名稱: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
(二)需求單位:安徽省安車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三)資金來源:自籌
二、項目概況與詢價范圍
(一)項目概況:詢價人因業務需要,需詢價一批電動汽車7KW交流充電樁,具體數量,采購時間不定,暫估一年期限詢價數量75臺,中標人按照詢價人訂單通知要求供貨。
(二)詢價范圍:為詢價人提供7KW交流充電樁的供貨、包裝、運輸、售后服務、技術支持等。設備參數、規格及要求詳見供貨要求。
(三)交貨期:按詢價人訂單通知要求執行,排產、供貨周期總共不得超出10個工作日,中標人應在訂單通知要求時限內完成交貨。
(四)交貨地點:亳州市內,詢價人指定地點。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六)技術性能指標:符合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相關規范合格標準,符合招詢價人的供貨要求。
(七)最高限價:報價人按固定單價投標報價,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每臺,(小寫)2000元/臺(含稅13%)。投標報價超出限價或為可能影響合同履約的異常低價的,按無效投標處理;投標報價應包括為完成本詢價所需設備型號及規格的單臺設備費用及稅金;不含稅價格不因國家稅率變化而改變,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稅率調整,則價稅合計的價格應相應調整,以開具發票的時間為準。
(八)規格及要求:
標準和規范
8.1 本規范按有關標準、規范或準則規定的合同設備。投標方向其他廠商購買的所有輔件和設備,也應符合這些標準、規范或準則的要求。
8.2 表1所列標準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經修訂的標準,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表1 投標方提供的設備和附件需要滿足的主要標準
8.3、總體要求
(1)本項目配套的平臺需為供應商公有云平臺,采購人無需承擔該平臺所需的服務器等部署資源費用。
(2)無條件免費對接到招標方指定平臺。
(3)支持上級政府監控平臺、電子政務平臺等數據上報。
(4)支持充電設施運營商、車輛制造商、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互聯互通,實現數據整合與共享。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一)報價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與本項目詢價范圍相適應;
(二)報價人須提供至少2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承接的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充電樁設備供貨業績,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三)報價人如在以往承接亳州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項目過程中,列入不受歡迎的供應商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詢價投標活動;
(四)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報價人必須為“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無不良信用記錄供應商);
(六)報價人已獲得國家電網公司集中規模招標采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證明。
四、報名要求
(一)報價截止時間:從發布詢價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4日14:00時止(北京時間,拒收逾期送達的詢價報價表)。
(二)報價所需材料:
1.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附法人代表和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投標報價材料(加蓋公章)
4.投標產品圖片(加蓋公章)
5.承諾書(加蓋公章)
所提供報價材料和資料需密封加蓋公章。
五、聯系方式
詢價機構:安徽省安車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經濟開發區銀杏路北側、宋湯河東側、研發路西側,安車三樓充電樁運營部(報價送達地址)。
聯系人:李揚 15256393990
六、付款方式
(一)設備按要求安裝結束、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90%,余款竣工驗收合格滿叁年后無質量問題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開據增值稅專用稅票。
(二)若供貨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乙方須賠償甲方損失,每延遲一天處罰乙方200元/天。
七、選擇供應商的評定標準
詢價小組從通過資格及符合性檢查,且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詢價公告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中,推薦報價最低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如出現最低報價相同的,由詢價小組組織報價相同的供應商抽簽決定排序,如供應商中標后以次充好或產品多次調試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應商無條件向采購方退回貨款且3年內不得參加安車集團組織的充電樁設備采購招標。詢價小組評定產品外觀太差不予考慮。
報價表
7KW一體機單槍立柱式充電樁在壁掛式的基礎上每臺加100元。
安徽省安車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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